澳洲置業須留神 新州海外PR買樓或多付9%附加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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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港人獲批澳洲永久居民簽證後選擇留港生活,並考慮於澳洲置業作長線投資或自住之用。然而,記者翻查澳洲各州房地產稅制後發現,即使擁有永久居民身份,若於買樓時身處海外,在某些州份仍有機會被視為「外國人」,需要繳交額外的印花稅。當中,新南威爾士州(NSW)對居住地有明確要求,而昆士蘭州(QLD)則相對寬鬆,準買家宜先了解政策以免中伏。

新州規定嚴格 海外PR未必可豁免

新南威爾士州政府自2016年起引入「外國人附加印花稅」(Additional Foreign Acquirer Duty,簡稱AFAD),目前稅率為樓價的9%。根據《印花稅法》第104JA條,如買家被視為「外國人士」,無論樓價高低,均需額外繳付AFAD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即使為永久居民(Permanent Resident),亦未必自動獲得豁免。根據州政府規定,若買家於購買合約簽署前的12個月內,在澳洲累計居住不足200日,將不被視為「通常居住在澳洲」,因而仍須繳付AFAD。

舉例而言,若一名身處海外的PR人士於悉尼購入價值100萬澳元的住宅物業,惟過去一年未達200日居留門檻,將被要求額外繳付9萬澳元附加印花稅,折合約47萬港元,對部分買家而言或構成預算壓力。

儘管新州設有「豁免承諾」機制容許買家於簽約後,在新屋落成或成交12個月內,承諾並實際在澳洲居住滿200日,便可申請退還已繳稅款。不過,如未能履行居住承諾,稅局可追討相關稅項及附加利息。

昆士蘭州標準寬鬆 PR一般無須繳交

相較之下,昆士蘭州對永久居民的要求則較寬鬆。當地自2016年引入AFAD,稅率自2024年7月起由7%上調至8%,適用於「外國人」身份的買家。

根據昆州稅務局(Queensland Revenue Office)資料,只有非澳洲公民、非永久居民,或以公司、信託等外國實體身份購買住宅物業者,方被視為「外國人」,須繳付AFAD。永久居民身份一經確認,一般情況下毋須就私人購房額外繳稅,即使買家當時身處海外,亦不會因居住地而喪失豁免資格。

但值得留意的是,如買家與非澳洲居民或外籍配偶共同購買物業,該名非PR的聯名持有人則須就其應佔份額繳付AFAD。

稅制差異反映地方政策取態 買家宜及早規劃

綜觀上述兩地制度,新州對「通常居住」有嚴格定義,而昆州則以身份為主要判準,並不要求實際居住日數。兩者雖同屬澳洲東岸熱門地區,但稅務安排卻存明顯差異,反映各地政府對外資及非本地居住人士購房態度之不同。

有意在澳洲置業的永久居民,特別是長期居於海外者,切勿掉以輕心。由於各州對「外國人」定義與稅制安排不一,務必審慎選擇州份並預先了解稅務責任。身份認定與居住要求影響稅務負擔,甚至動輒涉及數以萬計澳元的額外支出,必要時應諮詢當地註冊律師或顧問,以確保交易符合規定,避免因身份認定出錯而蒙受額外稅務成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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