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止無理由驅逐 寵物可與租客共居
從2025年5月19日起,新南威爾士州政府將作出一項重大租賃法改革,旨在加強對租客的保護。根據新法案,房東將不得無理由終止租約,並且租客可在取得房東書面同意下飼養寵物。此舉被視為回應租金高漲與居住壓力下,租客群體日益擴大的社會趨勢。
終止租約須合理理由
根據新法案,房東在租約期滿後,若欲終止租約,必須提出合理原因,否則將不得單方面終止租賃關係。此規定目的在於杜絕房東藉更換租客提高租金的行為,從而保障租客居住穩定。根據新州政府數據,近年無理由終止租約的情況有上升趨勢,租客在市場中處於劣勢地位。
飼養寵物可申請房東同意
新法案亦容許租客在取得房東同意後於屋內飼養寵物。房東如欲拒絕,需提出合理原因,例如單位結構不適合或存在安全風險。這項安排在保障租客生活質素之餘,也顧及業主的物業管理權利。
早於去年已為租客鬆綁
事實上,新州早在2023年10月已啟動多項改革:禁止房東向申請人收取背景調查費,並明文規定租金一年內最多只能調整一次,防止租金頻繁上調造成住戶經濟壓力。
新州州長Chris Minns表示:「越來越多家庭在租房,我們希望租客能把房子真正當作家。」
租客與房東反應不一
對於是次改革,租客團體普遍表示歡迎,認為是澳洲住房制度朝向公平邁進的重要一步。然而,一些房東組織則擔憂新例或將增加物業管理難度,並削弱房東對其資產的控制力。
業主應注意法律變動及管理策略調整
對業主而言,是次改革意味著租賃關係的權責將有所改變,建議及早了解新法例內容並調整相關租約條款及管理模式。
同時,針對寵物申請部分,雖然業主可提出異議,但需具備正當理由,建議明確列明屋苑管理規定或物業限制,以防將來產生爭議。在私隱保障及押金制度改革方面,業主亦需與地產經理或律師保持溝通,確保日後資金管理、租戶資料保存及租約更新程序均符合法規。
在新制度過渡期間,主動適應政策改變、加強與租客溝通,將有助減少法律風險,維持良好的租賃關係及物業回報穩定性。
法案現正提交新州議會審議,若順利通過,將成為澳洲首個明文禁止無理由驅逐租客的州份,並有望成為其他州份租賃改革的參考藍本。